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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县公安局 《关于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及办理识别号的通告》
为了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,预防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县公安局决定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,对电动车免费办理车辆识别号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 一、整治的电动车违法行为 (一)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、酒驾、违规载物、加装遮阳伞和雨棚的; (二)城区电动车占用行车道、人行道随意停放,闯红灯、抢行、逆向行驶的; (三)未满16周岁人员驾驶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; (四)驾驶电动车一次拉载多人的。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公安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,严查以上违法行为。 二、办理识别号的电动车类型所有电动二轮、三轮车。 三、办理时间办理识别号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3月31日,电动车所有人先到户籍地村委会劝导室进行登记,武阳镇、盐井镇的电动车在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,其它乡镇由乡镇交管站确定办理时间和地点,公安局派出人员赴乡镇办理。2022年4月1日开始未办理识别号的电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。 四、办理识别号所需材料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车辆出厂合格证、购车发票(无购车发票的提供车辆来历证明)、车辆照片、保险凭证。
五、特别说明对电动车办理识别号牌,只是一种交通管理纳管措施,不确定车辆属性,不是对非国标产品的法律认可。
漳县公安局
2021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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